今年是国际老人年,中国人民大学道德科学研究院近日在京举办尊老文化研讨会,来自首都伦理学界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与会同志围绕尊老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他们认为,尊老不只是一种义务,还是人类美德和亲情的需要,尊老是有人性依据的,尊老要求内化为一种道德情感,而不致于成为一种道义负担。与会同志主张要“善待老人,弘扬传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界更应弘扬中华民族尊老传统,树立对父母的感恩意识,切实关心、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与会同志强调,当前的家庭美德建设应与尊老结合,培养感恩意识、尊老感情。家庭养老符合中国的国情,但需要家庭成员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这有赖于青少年时代的素质教育。
与会同志说,尊老问题应从家庭上升到社会和政府决策层面,才能得到合理解决。尊老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社会尊重和老年人自尊,这就要求老年人自尊、自立,加强自我修养。片面要求被尊重甚至一味索取的老年人是得不到社会和家人的尊重的。